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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公司登記)
(商業登記)
企業負責人親至分行辦理開戶,所需攜帶的開戶文件,「實質受益人、高階管理人暨無記名股票聲明」以外,另須提供下列文件:
一般公司行號:1.公司登記證明文件、2.公司章程、3.負責人國民身分證
獨資或合夥公司:1.商業登記證明文件、2.負責人國民身分證
※分公司及外國公司臺灣分公司或辦事處開戶及無辦理經濟部公司/商業登記者不適用本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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